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略)年4月至(略)年3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略)-(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采购包 1:(略)
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配送地点 |
1-1 | C(略)其他服务 | 梅县区税务局府前大道(略)号办公区食堂及各基层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略),(略).(略)元 (预算内按实结算) | 梅县区税务局府前大道(略)号办公区食堂及梅县区税务局各基层单位(程江税务分局、大坪税务分局、梅南税务分局、松口税务分局、雁洋税务分局、城东税务所)食堂 |
采购包2:(略)
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配送地点 |
1-1 | C(略)其他服务 | 梅县区税务局宪梓南路9号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略),(略).(略)元 (预算内按实结算) |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9号办公区 |
(1)采购项目需求:(略)
(2)项目类型:(略)
(3)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采购包或全部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应对采购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采购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包组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包组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略)〕(略)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已登记报名成功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