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5)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止,可以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4日 9时(略)前可以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一)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略) (二)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略)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略) (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略) (五)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略)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七)招标范围:(略) (八)其它要求:(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