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联合塘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址:(略)
3、项目用途:(略)
4、标的概况及租金底价:
序号 | 名称 | 面积(亩) | 租金底价 | 1 | 联合塘 | (略) | (略)元/亩/年 |
注:(略)
5、承租期限:(略)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略)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证明为准,竞租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租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为准],如竞得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承租资格,没收竞租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略)
2、竞租保证金递交:(略)
3、竞租保证金的退回:(略)
注:(略)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则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4)竞租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略)
3、报名费:(略)
六、竞租时间、地址
1、竞租时间:(略)
2、竞租地点:(略)
八、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竞租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竞租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有效竞租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承租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付款方式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每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承租款,期限在(略)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承租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略)天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发包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固定设施,承租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租人处置。
九、其他
1、承租期间,养殖塘闸门、塘坝、管理房、电表箱箱外线路等附属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到期后电费付清交回,如未缴清电费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足。在承租期内至结束,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2、原承租人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管理房、电力设施、进排水管、增氧机、增氧气管道、发电机等),如新承租人需要,则双方可协商价格转让;如新承租人不需要,则由原承租人自行处理。
3、承租期间内如遇国家或大型企业项目征用土地,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征用。终止合同,土地征用费归招租人所有,在承租期内青苗费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承租期外青苗费补偿归招租人所有。
4、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招租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5、未经招租人、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现状,不得建设不动产及与养殖方式不相符的基础设施设备等。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