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智慧粮库建设项目(扦样机、检验设备及粮食品评实验仪器)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阳县智慧粮库建设项目(扦样机、检验设备及粮食品评实验仪器)第二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略)
项目编号:(略)
标段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采购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略)
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略)
1、公告媒体:(略)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略)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人电话:(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