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深国际物流中心码头工程
4#堆场扩建工程斗轮堆取料机设备及服务采购(SGJMT-DLJ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深国际物流中心码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兴旺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江苏兴旺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为:(略)
本工程陆域布置在位于防洪堤内侧,东西向长约(略)m,南北向长约(略)m,形状大致呈矩形。后方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土建工程和环境保护等。
工程规模:(略)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采购招标共一个标段,即SGJMT-DLJ1标段。
SGJMT-DLJ1标段招标内容:(略)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计划交货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略)
(2)业绩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4)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兴旺物流有限公司 |
地 址: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号 |
联 系 人: | 孙贾慧 |
电 话: | (略) |
|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座7楼招标代理部 |
邮 编: | (略) |
电 话: | (略) |
E-mail:(略) | (略)@qq.com |
联 系 人: | 束常佳 |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8.3未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略)
8.4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文,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略)
8.6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略)-(略)。
8.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略)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略)
8.9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