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略)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律师队伍规模扩大和服务领域拓展,律师执业投诉数量呈上升趋势。根据去年市委巡察指出的律师违规违法执业、私自收案收费突出问题,我局起草了《吉安市律师行业监管暂行办法》,旨在加强行业监管、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处理程序、强化监督问责,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行业监管和投诉处理机制。
二、起草过程
1.组建起草团队。由市司法局律师科牵头,联合市律师协会、高校法学专家组成起草组,明确分工与职责。
2.调研与资料收集。梳理全国和江西省关于律师行业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提炼共性条款。
3.起草与修改。(略)年3月律师工作科起草了《吉安市律师行业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内部讨论,完善程序规范等条款。(略)年5月召开座谈会,征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代表意见,(略)年6月(略)日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4日—7月(略)日发函向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7月(略)日形成《吉安市律师行业监管暂行办法(送审稿)》和《有关单位反馈意见汇总表》,提交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略)日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拟于近期印发。
三、主要内容
《吉安市律师行业监管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总则:(略)
2.律师事务所管理:(略)
3.律师管理:(略)
4.律师行业发展和监督检查:(略)
5.附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