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吉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
(1)吉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数字化提升工程、吉林省公路干线示范通道主动管控建设工程、吉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建设工程、吉林省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提升工程、吉林省公路干线示范通道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及恶劣气象预警提升工程、吉林省公路网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提升工程、吉林省公路数字治超改造工程、吉林省车路云协同应用建设工程、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底座建设工程等9个方面。
2.3 监理服务期限:(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1)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交通工程”资质,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
以上所列的资质为满足要求的最低资质,其相对应的以上级别资质均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厅公路字〔(略)〕(略)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监理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两阶段验收工程以交工时间为准,一阶段验收工程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具有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资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政编码:(略)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