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韩产业园新圩科创中心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韩产业园新圩科创中心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韩产业园新圩科创中心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略)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略) (四)评标方法:(略)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略) (1)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昊粤建设有限公司; (3)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4)华鑫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惠州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略) 1、特征码检查:(略) 2、清标环节:(略) 3、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略) 4、初步评审结果:(略) (七)详细评审:(略) (八)废标情况:(略) (九)评标结果:(略)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略) (二)定标地点:(略)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略) (四)定标方法:(略) (五)定标结果:(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林国梁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业绩情况 | 1、新圩镇南坑村沿河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惠阳区新圩镇新锋小学(新校区一期)新建工程; 3、惠阳区新圩镇新锋小学(新校区)校园门前场地整治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玉仁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业绩情况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华鑫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郭晓慧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华鑫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业绩情况 | 1、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 PPP 项目-城北中学配套翁家岭路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袁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2月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2月9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