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许昌**(略)-(略)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鲜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略)-1 | 河南省许昌**(略)-(略)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鲜肉采购项目包一 | (略).(略) | (略).(略) |
2 | 豫政采(2)(略)-2 | 河南省许昌**(略)-(略)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鲜肉采购项目包二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略)
5.2 供货周期:(略)
5.3 交货地点:(略)
5.4质量要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7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证件,并且需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年检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8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投标人应保证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略)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豫财购〔(略)〕(略)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 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略)
2、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