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项目名称) (略)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略)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报告的批复》(丹交通办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略)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丹交通办发〔(略)〕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发行省政府债券(略)万元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年丹东港大东港区公用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略)工程规模:(略)<o:(略)</o:(略)</p)
①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o:(略)</o:(略)</p)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略)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项目经理(1名):(略)注:(略)3.1.3信誉要求不得具有投标人须知第1.4.3((略))至((略))条目规定的情形。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 年2 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 年2 月(略) 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 招标文件售价0 元。4.4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表),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3月(略) 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略)5.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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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略)(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略)5.4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2 异议、投诉处理8.2.1 异议处理(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9.联系方式监督部门:(略)地 址:(略)邮编:(略)联系 人:(略)电 话:(略)招 标 人:(略)地 址:(略)邮编:(略)联系 人:(略)电 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 址:(略)邮编:(略)联系 人:(略)电 话:(略)邮 箱:(略)(略) 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