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川区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升级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略)
4.招标范围:(略)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略)
(2)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报批;
(3)施工图设计阶段:(略)
(4)施工配合阶段:(略)
(5)其他服务:(略)
(6)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设计周期:(略)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2)方案确认后 (略)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且须满足审图要求及招标人施工招标的时间要求。
6.质量标准:
(1)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医疗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2)确保所有设计文件通过审查或专家评审。
(3)负责各设计图纸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到位,直至合格。
(4)负责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总额按照相关文件及部门要求进行编制。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过程中的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概算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5)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若投标人满足的资质为上述①②③之一,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满足的资质为上述④,则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取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双方签订有效的联合投标协议。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略)
3.投标人业绩:(略)
四、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等文件公布的网址及栏目:(略)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略)号,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略)开标室(东楼),并在(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略)
七、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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