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校后勤服务质量,规范院(校)管理,方便在校培训学员及教职工日常生活所需,经学校同意,拟对校园小卖部进行招租。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租方式:(略)
三、招租内容:(略)
四、承包期限和承包费
(一)承包期限为一年。合同签好后才开始经营。承租期间须保证较好的质量品质和服务态度。如承租满一年后,表现较好、服务对象满意且未收到相关服务质量投诉的,我方综合评价后决定是否续签一年。
(二)竞租人在我方提出签订合同后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未与我方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权。
五、经营管理要求
(一)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二)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学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学校有权告知有关执法部门,并要求承包者停业整改,并视情况终止合同。
(三)承包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借口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校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自负。
(四)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健康的商品,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所经营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五)具体经营时间为:(略)
(六)校园小卖部建议执行无人售卖(竞租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七)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抽查。
(八)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承包者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
(九)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电费均由经营者承担,价格按同期电力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实际使用量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方式结清(每月双方组织抄表记录备份,双方签字认可),逾期交纳,学校将按结算金额的每日1%收取滞纳金。因经营需要另行铺设的供水供电线路的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但不得随意破坏经营场所,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公平竞争经营活动,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优雅的育人环境。
六、递交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略)
七、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略)
八、采购流程:(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图片附件中共清镇市委党校校园小卖部经营权招租项目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