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略) 1.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略)〕2号)的规定); 2.3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