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生态环保(略)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核心服务内容包括四大类,具体服务明细如下:
1.数据采集与整合服务
(1)采集性服务:(略)
(2)整合类服务:(略)
(3)分类化服务:(略)
(4)可视化服务:(略)
2.智能优化与分析服务
(1)数据转化服务:(略)
(2)督察、督办产品服务:(略)
(3)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产品:(略)
3.预警与风险防控服务
(1)区域性分析服务产品:(略)
(2)类型化分析服务产品:(略)
(3)行业性分析服务产品:(略)
(4)稳定性分析服务产品:(略)
4.效能跟踪与效果评估
(1)年报数据服务与动态展示:(略)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数据采集与整合服务需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和时效性,形成规范的数据采集整合服务产品、可视应用性展示产品、风险和趋势识别服务产品、可视化评估服务应用产品。采集信息数≥(略)条/年。
2.智能优化与分析服务需深入挖掘信访数据内在规律和关联性,识别生态环境信访热点和难点问题,形成督察、督办产品及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产品。形成个性化、定制化数字服务产品数量≥(略)件/年。
3.预警与风险防控服务需建立 日分析、周研判、月统计 业务分析模型,形成模型化预警与风险防控服务产品、趋势热点和潜在风险报告服务产品、稳定评估服务产品。形成预警分析反馈服务产品数量≥(略)件/年。
4.效能跟踪与效果评估服务需通过专业评估体系和方法,客观反映环保部门信访处理工作成效,形成效能评估服务产品、数据服务产品及分类评估结果。形成可视化分析报告,录音、视频分析报告产品数量≥(略)条/年。
5.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经验,确保各项服务按要求高效完成。
6.对采购人指派的临时性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准确回复,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7.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和保密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各类信访数据和敏感信息。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略)
2.服务地点:(略)
3.质量要求:(略)
4.附加服务要求:(略)
5.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满四个月,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略)%;
(2)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满八个月,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略)%;
(3)按合同完成全部服务内容,通过需方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提供成果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略)%。
6.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略)
(2)验收时间:(略)
(3)验收方式:(略)
(4)验收程序:(略)
(5)验收内容:(略)
(6)验收报告:(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