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湾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外电源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张家湾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外电源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略)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需提交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