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申请人:
随州市中心医院龙门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净化工程对下列问题澄清修改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相关产品技术要求已经做了说明,提疑建议调整为各投标人需完全满足相关产品技术要求,相应的检测报告及生产厂家盖章的授权文件在中标后随设备进场提供。
我们对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认为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不予修改。
2、招标公告已经明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文件附录一下面“其他要求”中也划√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现不予修改,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内容不变;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要求的时间和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略)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特种操作人员评分项目和标准不变。
6、“相关产品技术要求”所有内容建议按提疑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现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已界定清楚。
8、提疑单位提出的8条意见,根据国办发〔(略)〕(略)号,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自主权,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招标文件不存在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9、招标文件中业绩及类型要求已定义清楚;提出合同类型是否包含采购合同请自行对照。
(略)、招标文件要求流动资金证明资料已界定清楚;真实有效的网银银行存款余额截图或银行盖章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资料应该有效。
(略)、GB/T (略)-(略)是国家《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与项目节能需求及供电可靠性要求直接相关。GB/T (略).3-(略)为 UPS 性能测试方法标准,与GB/T (略)-(略)非替代关系。投标人可以提供符合 GB/T (略).3 测试方法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
招标文件评分中引用GB/T (略)-(略)不存在标准适用错误,本条款设置兼顾了指标明确性与测试规范性。
(略)、招标文件中UPS电池组、蓄电池采用铅酸免维护电池,提疑提出一体机式电源应采用磷酸铁锂电池。
答复:(略)
(略)、招标文件中GB (略).1-(略)和GB/T (略)-(略),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医院建设行业不相关等问题。
答复:(略)
ISO(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旨在确保医疗器械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达到最高的质量标准。UPS 服务于手术室、重症病房等关键医疗区域,直接关联患者生命安全。要求供应商取得该认证,是为确保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达到医疗器械级别的严苛标准(如全流程追溯、风险管控、合规性验证),适配医疗场景对设备供应商的高质控要求,并非将 UPS 界定为医疗器械,此条评分要求属于加分项,不属于资格条件,体现招标择优。
招标文件评分中其他质量体系认证不属于资格条件,属于加分项,体现企业实力。
(略)、提疑提出GB/T(略)是国家推荐标准与IEC(略) EMC电磁兼容对标,是否应以IEC(略)标准为准。
答复:(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内采购项目应优先采用国家现行标准,GB/T (略) 系列标准已能满足医疗场所对 UPS 电磁兼容的严苛要求(如避免对医疗设备产生电磁干扰),无需强制要求 IEC (略) 国际标准。
(略)、提疑提出整个产品只提供原厂承诺函而不要求提供型式实验检测报告问题。
答复:(略)
招标文件中有提出UPS电源、蓄电池、医用IT隔离电源相关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