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信用要素-评审标准-“投标人最新年度的厦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略)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实力要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置情况的评审标准-“①项目组成员在招标文件最低配备要求基础上,全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修阶段)每新增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得(略)分,或全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修阶段)每新增一名监理员得(略)分,本项满分(略)分;②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得(略)分,本项满分(略)分。③项目组成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略)分,本项满分(略)分。④其余不得分。”修改为:(略)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实力要素-评审标准“1.获得1个及以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得(略)分;”修改为:(略)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