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略)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略)号公布)要求,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咸阳市秦都区军卫梓恒餐饮店生产经营的酸奶馅麻花
1、抽检基本情况:
(一)咸阳市秦都区军卫梓恒餐饮店生产经营酸奶馅麻花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略)-(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略)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调查,咸阳市秦都区军卫梓恒餐饮店生产经营酸奶馅麻花,其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其他原辅料(包括其他食品添加剂)里面含有带入导致。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列》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列》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风险防控措施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酸奶馅麻花,全部销售完毕,涉案食品共计货值金额(略)元。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就进行了召回,因酸奶馅麻花属于快消品,故未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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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年2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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