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 惠州深莞惠合作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南约路(吉桥路至X(略))(监理)(工程编号:(略) 一、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1)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当中的第(1)条:(略) 现更正为:(略) 二、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之目录“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略) 三、原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之七、资格审查资料中“(七)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备注:(略) 注:(略) 1、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或者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监理业务培训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注:(略) 现更正为:(略) 注:(略) 1、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或者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监理业务培训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注:(略) 四、相关事项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