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函〔(略)〕2号、当发改审批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新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概况:(略)
3、工期要求:(略)
4、招标范围:(略)
5、标段划分:(略)
6、工程质量要求:(略)
7、工程安全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略)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略)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上传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略)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http:(略)
九、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