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建设邯郸市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己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备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投资建设邯郸市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冀高建〔(略)〕(略)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建设规模:(略)
2.1.3 计划工期:(略)
2.1.4 质量标准:(略)
2.1.5 安全目标:(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略)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略)
3.1.3 业绩要求:(略)
注:(略)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略)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近3年((略)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略)
(2)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包括单独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施工业绩。
3.1.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9:(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 时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本公告5.2款修改为:(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盲”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略)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邯郸市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 | 投标人 | (略) |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