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8.(略)) | 投标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在(略)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的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压等级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8.(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在(略)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的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压等级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0~6.(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项目认知(0~6.(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总体方案设计(0~6.(略)) | 总体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电气主接线图设计(0~6.(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电气主接线图设计。(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配电房内平面布置设计(0~6.(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 计贴合项目需求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质量保证(0~3.(略)) | 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3.(略);良=2.(略);中=2.(略);差=2.(略);无=0) |
| 进度计划(0~3.(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3.(略);良=2.(略);中=2.(略);差=2.(略);无=0) |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0~6.(略)) | 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 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造价估算与成本控制与限额设计方案措施(0~5.(略)) | 是否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符合项目要求,工程成本控制是否合理、可控,限额设计方案措施是否合理。(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后续服务(0~3.(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3.(略);良=2.(略);中=2.(略);差=2.(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0~4.(略))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