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非园林绿化工程适用)。 2 具备有效的设计、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一)和(二): (一)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略)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完成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设计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施工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情形,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诚信档案登记。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