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间要求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3.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商务经济及技术投标文件备用电子 U 盘各 1 份,备用电子 U 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 U 盘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将投标文件备用电子 U 盘和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7.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略) 分钟内。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全流程在线异议功能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在线异议方式。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 (略).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疑问请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