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新河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规模:(略)
5.服务期限:(略)
6.采购范围:(略)
7.资金来源:(略)
8.标段划分:(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元) |
一 | 定陶新河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 3、在信用中国(http:(略) 4、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具有系统性、连续性特征,为了保证管理的一致性、责任主体明确性;若由联合体参与可能导致权责划分不清等问题,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资格审查方式:(略) | (略).(略)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供应商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 HWTB/GCTB/FWTB)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定陶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3.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八、重要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按中心网站“首页→国企采购平台”栏目《使用说明》办理数字证书(CFCA办理申请表),方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CA锁办理电话:(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首页→国企采购平台→使用说明”栏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4.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签到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5.供应商在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略)
九、本项目已通过公平性竞争审查。
(略)年 2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