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 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略)〕(略)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略)
2、采购内容:(略)
3、资金来源:(略)
4、质量标准:(略)
5、工期:(略)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管理人员:(略)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7、信用要求:(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注:(略)
4、售价:(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略)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