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具体需求及报价邀请公告
我司此前已在网上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因采购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此前仅发布了物资采购初步需求。目前,该批物资采购数量、技术参数等具体事项已确定,现发布本次物资采购具体需求,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价资料。
一、项目基本信息
品名、规格、数量:(略)
交货地点:(略)
供货期:(略)
其他要求:
1、每个供应商仅需对其自行生产的物资进行报价,无需对本项目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含运价,并注明是否含检验费等其他费用。
2、产品本体无中文标识,并需根据项目要求在物资本体印刷、喷涂或缝制指定样式的标识,在外包装印刷、喷涂或粘贴指定样式的标识。
3、采购需求中已列出建议采用的检验标准,供应商需填报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如不符合,填报产品符合的其他检验标准文号及名称。批量物资生产完毕,需供应商配合我司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标或行标进行全项检测,报价请充分考虑是否包含检验费用。
4、提供物资运抵国外目的地之日起1年质保期,并在产品质保期内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的免费修复或更换。
5、需配合我司完成项目进度管控、质量验收等相关工作。
6、根据需要在后续评审和采购等阶段提供资质证明、承诺书等文件。
7、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国产品牌优先。
8、优先考虑符合需求参数的产品,如无完全符合参数产品,可提供更优产品。
9、产品如有第三方检测报告,请将检测报告扫描件发至邮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单个供应商所供物资总价超过(略)万元,供应商需为物资的生产企业。如生产企业因产销分离等原因不负责对外销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与生产企业直接签订的购销合同、相应的发票及付款回单等费用结算单据(金额等商业秘密可隐去)和出库单等文件。
2、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即日起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将报价文件(后附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传真:(略)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采购需求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正式的采购合同或承诺,我司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2、本项目为我司拟承接项目,不保证项目一定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