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山南市税务局机关(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略)年国家税务总局山南市税务局机关(含乃东区税务局)食堂所需的鲜冻禽畜肉类、水产品、鲜蔬类、主副食调料等全品类食材的配送服务,具体供应品类以采购人当期下达的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确认的配送清单、时间、地点,及时、足量、合格地向采购人食堂配送所需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四)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五)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后,投标人应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六)因无法主动联系潜在投标人,请后续留意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否有本项目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到相关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