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略)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略)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略)
7.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
(2)所供应的肉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征集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略)
3.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4.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略)
5.本次框架协议征集采用线上提交征集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略)分钟,未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 自行承担后果。
6.不同响应人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政采云预警信息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7.财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