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装修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装修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范围:(略)
1.3 标包划分:(略)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算 | 中选人数量 |
标包1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医务室装修项目 | (略).3万元 | 1个 |
1.4 项目性质:(略)
1.5工期:(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例如,需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略)万元(含)以上同类室内装修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比选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谈判、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响应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2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