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就芝溪流域(高家镇斋堂村段)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芝溪流域(高家镇斋堂村段)绿化项目 | 项 | (略)元 | 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注:(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请于(略)年2月(略)日-(略)年3月5日(上午8:(略)
2、报名需要提供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略)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5日(略)时(略)分(略)秒,地点为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国金大厦(略)号(略)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