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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公示
本院将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西安凯森爱家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十里铺北路(略)号6幢2F(略)室地下车库内负一层(略)号车位,建筑面积(略).(略)㎡车位一个进行公开拍卖。
现本院尚未收到优先购买权人申报权利,若对上述财产存在优先购买权利的主体,应于本公示发布五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特别提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略)年1月1日,西安市网络司法拍卖房产已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可自行向房产登记主管部门咨询,确定是否具备当地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因无购房资格拒付尾款的,按悔拍处理,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及责任。
2、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登记的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费、违章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关于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十里铺北路(略)号6幢2F(略)室地下车库内负一层(略)号车位,建筑面积(略).(略)㎡车位一个
竞买公告(第一次)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上述车位未办理单独不动产权证书,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过户手续,后期如能办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过户所需手续、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本次拍卖所展示的标的物照片仅作参考,想了解具体车位信息,请竞买人联系本院,本院将在统一时间组织集中看样,请竞买人亲临实地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拍卖价格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陕西聚顺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标的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性工作,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看样等工作,由“陕西聚顺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对接、安排。本次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联系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未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略)〕(略)号)第二条:(略)
七、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略)年3月(略)日前一次性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以银行付款方式报名的竟买人,请提前联系法院确认以确保参拍资格。)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陕西聚顺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