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北二环路与疏港路交汇处西北侧 |
| 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1.(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体育训练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体育训练用地 | (略) |
| 公园绿地 | (略) |
| 广场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略)米退用地界线距离6米,建筑高度≤(略)米退用地界线距离9米,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停车位:(略)<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略)〕(略)号)的要求,项目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竣工时间为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略)个月内。在约定竣工时间内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项目总投资不低于(略)万元。项目按每4亩安置1名该地块失地农民就业,则总共需要安排(略)名用工名额。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用地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2)该宗地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略)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宗地拟安排全民健身中心补短板项目,属于体育产业。(3)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宗地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无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同时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略)〕(略)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