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窥镜中心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检查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图像处理装置
1.光源:(略)
★2. 具有窄带光波检查功能。
3. 具备双红光成像功能。
4. 电子放大功能:(略)
5. 测光模式:(略)
6. 具备同时式和顺次式成像方式。
7. 具有构造强调功能≥2种模式。
8.具有对色调、构造和亮度联合强调功能。
9. 内镜信息记忆功能可以预设白平衡及操作参数。
(略). 红色调节,蓝色调节及色度调节≥±7档。
(略). 数字接口输出,(略)G-SDI、3G-SDI、HD-SDI。
(略). 兼容双焦距胃肠镜及光学放大(略)倍以上胃肠镜。
(略). 具备自体荧光成像技术。
★(略).兼容内窥镜:(略)
(略).具备构造与色彩成像功能
(略).具备静态图像存储接口。
二.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1.扫描方式:(略)
2.接触方式:(略)
3.扫描频率:(略)
4.插入部外径:(略)
5.先端部外径:(略)
6.内镜视野角:(略)
7.视野方向:(略)
8.观察景深:(略)
9.钳子管道:(略)
(略).弯曲角度:(略)
(略).显示模式:(略)
(略).扫描范围:(略)
(略).全长:(略)
三.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 具备景深扩大技术2. 视野角:(略)
7. 弯曲角度 上≥(略)°,下≥(略)°,左≥(略)°,右≥(略)°8. 具备副送水功能。9. 具备光学放大功能。
(略).具备高放大倍率加焦点切换(略).镜身具备全防水
四.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1.视野角:(略)
2.视野方向:(略)
3.景深:(略)
4.插入部外径:(略)
5.钳子管道直径:(略)
6.弯曲角度 上≥(略)°,下≥(略)°,左≥(略)°,右≥(略)°
7.有效长度:(略)
8.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
9.遥控按扭:(略)
五. 医用高清监视器
1. 与主机兼容达到高清显示
2. 屏幕尺寸达到≥(略)英寸
3. 分辨率≥(略)×(略)
4. 有画中画和画外画显示功能
5. 输入/输出 SDI,DVI
六、设备配置清单(配置要求不作为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自行响应即可。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提供的产品至少须满足技术需求中的所有配置要求。)
1.图像处理装置,1台;
2.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条;
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条;
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条;
5.医用高清监视器,1台;
需求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