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医院拟对门户网站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于(略)年2月9日在临汾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略)年2月(略)日至 (略)年2月(略)日,公示期已届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服务期:(略)
6、采购需求:(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采购理由:(略)
9、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略)、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3、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注:(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临汾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信息科电话:(略)
招标采购科电话:(略)
临汾市人民医院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