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4.(略)) | 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略)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设计阶段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4.(略)) | 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略)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设计阶段须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0~5.(略)) |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4.(略))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1.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满分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室内设计专业(或室内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装饰设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装饰设计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园林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1)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2)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和相应毕业证书;(3)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编写。(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设计组织合理,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能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构思部分:(略) | 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提出设计工作实施的具体规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提出工程设计的履约保障措施,具有严谨性、可行性。(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项目解读:(略) |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方案合理、可行。(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后续服务(0~4.(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方案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合理化建议(0~4.(略)) |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奖项(0~4.(略)) | 投标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国家级得4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奖项限评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须提供设计合同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发文日期为准,如发证日期与发文日期不一致时,以发文日期为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