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石桥南路-宝源路-乌石东路建设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石桥南路-宝源路-乌石东路建设工程(设计)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财政统筹,并积极申请专项债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再实施。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从乌石东路与仲恺路交叉口开始,往南侧接入宝源路后再接入石桥南路,终至惠阳与大亚湾的行政界线处(即大亚湾颐景路连接处),道路全长约(略)米,其中石桥南路(宝源路-颐景路)段道路长度约(略)米,道路红线宽(略)米,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宝源路(乌石东路-石桥南路)段道路长度约(略)米,道路红线宽(略)米,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设计乌石东路(仲恺路-宝源路)段道路长度约(略)米,道路红线宽(略)米,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任务。惠阳区石桥南路-宝源路-乌石东路建设工程的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略) |
招标内容 |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有内容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设计,工作内容:(略)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略)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略)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略)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略)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5日历天内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最高投标限价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或市政路桥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要求:(略)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方式:(略)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
招标人 | 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土湖兴湖路6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州市立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略)号东岸花园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兴华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略)-(略)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质量标准:(略)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2.1答疑时间:(略) 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2.3开标时间:(略) 2.4开标地点:(略) 2.5评标地点:(略) 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略)〕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略)〕(略)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5.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略)〕(略)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6.其他相关方式:(略) 6.1交易平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6.2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7.招标方式:(略) |
发布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