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略)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略)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要: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技术需求:(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略)
获取地点:(略)
线上购买:(略)
现场购买:(略)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缴费时间:(略)
行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师范大学官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