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略).3和2.2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楚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答复及更正: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略)页要求,设计负责人业绩除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外,还须额外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第(略)页备注要求:(略)
回复:(略)
2、单项工程-外立面改造,第7、(略)、(略)、(略)、(略)条,工程量为0,提请明确是否直接按清单量响应?
回复:(略)
3、部分单体安装、市政清单混合使用,可能因不同的理解导致单体取费专业不同,请问此部分投标口径对于取费专业的选择是否有硬性约束?是否可明确各单位工程取费专业或费率?
回复:(略)
4、设计费是否为可竞争费用?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费用上限。
回复:(略)
二、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8页 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的备注栏中:(略)
修改为:(略)
2、原招标文件第7页3.(略)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表中岗位“施工员资格要求”中配备:(略)
修改为:(略)
3、原招标文件第(略)页资信评审因素表中“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任一联合体成员单位)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过单个建安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改造类或市政改造类或综合整治类的业绩(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
修改为:(略)
4、原招标文件第(略)页资信评审因素表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人员能力” 证明材料:(略)
修改为:(略)
5、原招标文件第(略)页资信评审因素表中“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任一联合体成员单位)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参建不计)过的建筑改造类或市政改造类或综合整治类项目获奖荣誉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1分;
证明材料:(略)
修改为:(略)
证明材料:(略)
6、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略)
7、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递交及开标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