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略)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名);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略)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略) (2)开户行:(略) (3)账号:(略) 注意:(略)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略)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担保责任等。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 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转让方原因导致不能交付的除外):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1.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 5.1.2征集到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价款、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略) 2.竞价方式:(略) 增价幅度:(略) 自由竞价期:(略)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略) 3.成交方式:(略)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合同。 3.产权转让总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交易双方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其他 1.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