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沧州食盐有限公司南海海盐加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略)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沧州食盐有限公司南海海盐加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中盐沧州食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略) 2.2服务期限:(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注:(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3月2日(略):(略)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报名并汇款,汇款账户信息(户名:(略) 4.3中盐电子采购系统注册审核及操作问题请拨打(略)-(略)/(略),来电请先表明身份,再描述问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及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七、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