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航空资格和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格的独立法人组织;如果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两项资质的,可由具有航空资格和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格的独立法人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并需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投标人具有航空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组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或具有航空资格的独立事业法人组织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证。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直升机至少2架(载药量0.6吨及以上),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同时配备相应飞行驾驶员。
3.5投标人所使用的药品须为“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产品标准证)齐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药品,农药包装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为(略)年。
3.6地防要求:(略)
3.7监测要求:(略)
3.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林业、森保、植保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人,并承诺按照职责分工全程参与本项目。
3.9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飞行安全事故(如坠机、侧翻、人员伤亡等以上安全问题,以民航局或网上通报为准),在农林作业过程中无次生灾害产生,以国内媒体及相关部门报道为参考,提供承诺书(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参与:
如潜在供应商予参与本项目 ,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www.ccgp-shandong.gov.cn )进行注册、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https:(略)
2.具体响应如下:
(1)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站(https:(略)
(2)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略)
(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在注册、登录、响应项目操作过程是通用的。各供应商在报价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注册流程》。
3.电子版文件上传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略)
2)具体操作:(略)
4.本项目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5.“去标识化”(暗标)评审
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略)〕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