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高新医院(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高新医院(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采购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费用标准为(略)元/人/月,预计年度劳务派遣人员数量为(略)人左右,年度预算总价为4.8万元((略)人×(略)元/人/月×(略)个月)。该预算为估算金额,实际费用根据年度实际派遣人员数量及服务期限据实结算。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以“1+1+1”模式,合作首期为1年,合同生效之日起((略)年4月1日至(略)年3月(略)日)(略)个月。合同到期前(略)日,经医院考核通过,可以续期一年,另行签订续签合同。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乙方应予保证服务质量。
四、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劳务派遣服务需求,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供应商应做好被派遣人员的合同、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党团组织、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金、工伤事故、各类人事证明、劳动纠纷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等服务。
2.招聘与选拔:(略)
3.员工培训管理:(略)
4.员工绩效管理:(略)
(二)考核内容
1.服务质量考核:(略)
2.人员管理考核:(略)
3.培训与绩效考核:(略)
4.医院配合度考核:(略)
5.合规经营考核:(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本项目可以允许分支机构依法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2.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区域覆盖本单位所在地。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存在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关于资格声明函》中作出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关于资格声明函》中做出书面声明)。注:(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公告时间
(略)年2月(略)日—(略)年3月4日(7个工作日)
七、投标方式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略)
八、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采购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
3.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九、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
监督或投诉电话:(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