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大个险营销活动全流程标准化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大个险营销活动全流程标准化培训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范围:(略)
1.3 标包划分:(略)
1.4 项目性质:(略)
1.5服务预算:(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具有良好的纳税评级,提供(略)年纳税信用评级截图或者其他证明材料,且要求为M级及以上。
2.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二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响应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