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环罚〔(略)〕8号
胡成鹏:
身份证号码:(略)
地址:(略)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略)年(略)月(略)日,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对位于汉源县富林镇市荣社区湖光半岛项目施工区域进行检查,汉源县鑫泰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某某和货车车主胡成鹏全程陪同,通过无人机航拍巡查发现富林镇市荣社区湖光半岛项目施工区域内汉源湖边坡附近有疑似铅锌洗选尾砂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压滤渣。调取湖光半岛承建方监控视频发现,(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后有两辆双桥车进出湖光半岛施工区域内。经查,(略)年8月4日,胡成鹏与汉源县鑫泰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负责拉运压滤渣到宝通选厂规范场地堆放。由于(略)月(略)日去往宝通选厂堆场的道路正在修补施工,不便通行。胡成鹏为了方便擅自做主,就把压滤渣就近倾倒在了湖光半岛项目施工区域内汉源湖边坡附近,共计4车,该压滤渣未进入汉源湖。胡成鹏在该涉案压滤渣转运过程中获利人民币(略).(略)元(大写:(略)
二、违反法律
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略)年2月6日,我局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雅环罚告字〔(略)〕5号),你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诉、申辩和听证申请。
三、处罚依据及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略)
予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略).(略));并没收在涉案压滤渣转运过程中的违法获利部分。共计:(略)
四、履行方式和期限
上述款项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缴款方式:(略)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略)日内向雅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汉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汉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