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青天河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已由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博发改【(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 ,招标人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略)
2.3项目概算总投资:(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2.7计划工期:(略)
2.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2.9 质量保修期:(略)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略)
3.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要求:(略)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略)
3.5财务要求:(略)
3.6信誉要求:(略)
3.6.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请 登 陆 焦 作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略) 月(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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