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主要内容:(略)
6、工 期:(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略)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证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
(3)供应商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
2、获取地点:(略)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徐州市肿瘤医院网站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招标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咨询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