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每周一早晨例行举行升旗仪式。现对(略)年春季学期升旗工作作出如下安排,请各二级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江北校区实行各二级学院轮值制度,具体轮值顺序详见附件 1。程江校区、黄塘校区及丰顺校区分别由程江校区事务协调办公室、医学院党委、丰顺校区党工委结合各校区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升旗仪式相关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升旗仪式庄严、规范、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宣传部
(略)年2月(略)日
江北校区(略)年春季学期升旗工作安排
为规范升旗仪式的组织流程,确保活动庄重且有序进行,现对江北校区(略)年春季学期升旗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升旗时间:(略)
二、升旗地点:(略)
三、参加人员:
(一)第一周(3月2日):(略)
(二)第二周至第十六周:(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升旗仪式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全体师生须在指定区域整齐列队,并于早上七点十分前集合完毕,以确保升旗仪式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并妥善保存考勤记录。全体人员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各项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升旗护旗工作;
(四)如遇下雨等特殊天气,升旗工作由国旗护卫队完成,当周轮值单位不再另行安排,后续周次安排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