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水利局对《郴江水环境综合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作任务
1、郴江水环境综合评估报告:(略)
2、编制费上限(略)万元。拟于签订委托合同后(略)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不得有被相关监督监管部门列入负面清单;
3、具备水利或生环行业相关资质;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有资料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
三、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人自(略)年3月2日至(略)年3月4日(略):(略)
四、比选投标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比选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及投标价格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后(密封带接口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正两副共三份)比选现场递交给比选小组。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略)
2、比选地点:(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郴州市水利局
(略)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