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江县(略)年新造油茶项目补助资金方案(审议稿)〉的批复》(开江府函〔(略)〕(略)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任务:(略)
(三)项目建设期限:(略)
二、项目资金
1.资金筹措:(略)
2.兑现方式:(略)
三、实施规范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技术操作遵循《开江县(略)年新造油茶项目补助资金方案》(附件1)中的技术规程执行,确保新造工作符合项目既定标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开江县域内从事油果类种植、生产加工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略)
土地要求:(略)
(三)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提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略)
(四)申报起止时间
(略)年3月2日一(略)年3月6日
资料报送
所有资料均一式三份,盖鲜章;报送地点:(略)
五、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需求、主体申请、组织遴选、研究公示、确定主体等程序。
1.县林业局将根据各申报主体上报材料,组织专家组开展综合评审,确定1家实施主体;
2.评审结果报请县林业局党组审定;
3.公示中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
1.遴选工作联系方式。遴选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及遴选政策咨询处:(略)
2.本公告解释权由开江县林业局负责。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1.开江县(略)年新造油茶项目补助资金方案.pdf
附件2开江县(略)年新造油茶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